保山惡勢力團伙頭目領(lǐng)刑5年
從盜竊電動車、摩托車到對他人實施故意傷害,逐步發(fā)展為以其為首的惡勢力團伙,為非作歹、危害一方,這就是自稱為“古惑仔”的秦某某多年來的生活軌跡。近日,記者從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公安分局掃黑辦了解到,以秦某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成員日前被集中公開審判,分別被判處9個月至5年零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依法處理扣押財物。
公安機關(guān)查明,2015年2月26日,秦某某因犯搶奪罪、故意傷害罪,數(shù)罪并罰,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3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。2016年5月13日刑滿釋放后,他仍不知悔改,不務正業(yè)、為非作歹,在社會上不斷籠絡糾集汪某某、徐某某等人,形成惡勢力團伙,實施故意傷害、故意毀壞財物等犯罪活動。至2018年4月30日,該團伙共涉及王某被故意傷害案、李某財物被故意毀壞案、朱某非法攜帶管制器具案、梁某被毆打案等7起案件,社會影響惡劣、群眾深惡痛絕。
隨后,公安機關(guān)重拳出擊,將以秦某某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全部抓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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