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錄公務員筆試考務人員“十不準”
1. 對于與考務相關的涉密事項,不該說的絕對不說;不該問的絕對不問;不該看的絕對不看;不該記錄的絕對不記錄。
2. 不準在非涉密本上記錄考務秘密。
3. 不準在公共場所和家屬、子女、親友面前或通過其他渠道談論考務秘密。
4. 不準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參加考務工作,應嚴格實行回避制度。
5. 不準在非指定的場所存放考務涉密載體。
6. 不準將考務涉密載體帶出指定的地點,相關涉密載體要按照規(guī)定的方式、程序進行存放、使用、轉(zhuǎn)移、銷毀。
7. 不準使用各種通信工具和設備傳遞考務涉密事項。
8.不準擅自脫崗。
9. 不準將高新技術產(chǎn)品帶入考務場所或處理考務涉密事項。
10. 不準無關人員進入考務涉密場所,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理由開啟試卷。
責任編輯:錢秀英 編輯:段紹飛